首先需要明确指出,子女的压岁钱归属于其个人所有。
这类金钱乃是他人出于关爱和祝福之心所馈
赠予儿童的,故而应被视作儿童所获得的无偿赠与物,其所有权理所应当地归属于涉事儿童本人,并不能被错误地认定为父母的财产。
在此过程中,我们应当清楚认识到赠与乃是赠与人将自身拥有的财产或
财产权益无偿地赋予受赠人,而受赠人则需要对该项赠与予以明确接受才能成立。
通常情况下,
赠与合同被视为一种
实践性合同,一旦赠品实际交付便无法再行撤销或反悔。
《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