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
数罪并罚的过程中,对于前罪的
追诉期限,我们将其规定为自犯下后罪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单独罪行的
追诉时效都是独立计算的。
若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
立案侦查或在人
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
犯罪嫌疑人选择逃避侦查或审判,那么他们将不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
立案而
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
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
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