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的具体
赔偿金额需视实际情况而定,建议您在
拆迁前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
关于房屋
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被
拆迁人或
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无周转房时的临时
安置补助费+超期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
赔偿费。
1.若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并有住户居住,则第二项补助费为零;
2.如拆迁房屋为住宅,则第四项赔偿费为零;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即表示该房屋由其自用。
征地拆迁应遵循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拆迁款应在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否则有权拒绝交地和房屋。
房屋征收部门应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希望大家积极配合。
调查结果将向全体被征收人公开。
拆迁安置通常通过双方协议完成,包括安置方式、地点、标准等内容,均体现在
拆迁协议中。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一经裁决,即成为具体
行政行为。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
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
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