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需将夫妻双方所拥有的财产进行合理划分,以便明确遗产的具体比例。
2.如若无
遗嘱存在,则应依照法律规定,由
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次
继承遗产。
对于那些在生活中遭遇特殊困境且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在
财产分配过程中应当给予适当的关照,允许其获得更多的份额。
而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
赡养或扶助义务,或是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财产分配上亦可享有优先权。
然而,若有具备
抚养能力及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履行相应的抚养责任,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可能会面临不分或少分的情况。
此外,经过继承人之间的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后,也可以选择不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