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之下,首次提起
诉讼请求离婚但未获准许是常见现象;
然而,如果
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之后的六个月内再次提出相同诉求,那么法院通常会做出离婚判决。
这六个月的间隔期限,实质上是法律所赋予夫妻双方的一段冷却思考期,以避免情绪化或者一时冲动导致的轻率决定。
但是,当夫妻经过这个冷却期后仍坚决要求离婚,这便充分表明了他们对于离婚的坚定决心。
在此种情况下,法官往往会基于婚姻感情已经破裂的事实,作出离婚判决的裁定。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