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规定,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流程通常需要耗时30天至60天不等。
在这一过程中,男女双方在
婚姻登记部门接受
离婚登记之后,应当于法定的30个自然日内,再次向该部门提出颁发
离婚证书的申请。
然而,如果在婚姻登记部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有任意一方
当事人表示不愿
离婚,则有权向该部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