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医疗纠纷的过程中,普通的
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向国家法院请求保护自身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限,法定时限为三年。
而在此基础上,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应遵循相关规定。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己的权利遭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
同样地,如果法律另有特别规定,也应按照该规定执行。
然而,当权利人的权益遭受损害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那么国家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但如存在特殊情况,国家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作出适当的延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