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行为人在同一案件中既涉及到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又
涉嫌诈骗罪,则应根据
情节严重程度,遵循
处罚较重原则来
定罪量刑。
在此,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明确指出,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处罚通常情况下是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相应
罚金。
而如果是单位实施了此类
犯罪行为,那么将面临对单位进行罚金处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也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相应罚金。
此外,若行为人在同一案件中还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定罪量刑。
关于如何认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
犯罪主体方面要求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
犯罪嫌疑人。
其次,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为之,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再次,
犯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
最后,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且情节较为严重。
至于何谓“情节严重”,具体标准如下:
1.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的;
3.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4.
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
5.两年内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到过
行政处罚,之后又再次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