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规定了以下七种情况下可以
解除合同:
首先是双方
当事人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达成共识,同意解除
合同关系;
其次,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某个特定条件达到后,也可自动解约;
第三种情形,由于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从而达到合同目的;
第四种情况,如果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任何一方当事人已经明确表达或通过自身行为表现出其将不会履行主要
债务;
第五种情况,若一方当事人未能按时履行主要债务,并且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
第六种情况,如果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债务或者存在其他
违约行为,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最后一种情况,即其他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
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