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
未成年人在
故意犯罪情况下,原则上是不被适用
死刑的。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对于这类未成年罪犯,法律的正义裁决将着重于三年
有期徒刑至无期
徒刑不等的
刑罚规定范围内进行
量刑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且未满十六周岁涉案人员,倘若其所触及的
案件类型为
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并达到重伤或死亡程度、性侵犯、
抢劫、贩卖毒品、
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则必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同样地,已满十二周岁但未满十四周岁的青少年,若在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过程中导致受害者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使他人遭受重伤并留下严重残疾,情节恶劣,并且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查和批准后决定予以追诉的,也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按照上述三项规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会给予适当的宽大处理,即从轻或
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