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况下,
租赁合同的无效并不妨碍其所包含的
违约条款具备合法效能,这主要源于违约条款往往被视为争端解决条款的范畴内。
中国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当合同因
未生效、被判定为无效、被宣告撤销或因其它原因遭致终结时,此种情况应仅对合同中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产生影响,而不会波及其余部分的有效性。
此外,根据相关
民法基本原则,即使
民事法律行为的某一部分被认定为无效,也不应影响到整个行为的其余部分继续保持其
合法性和有效性。
《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