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前提之下,通常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形:
首先,关于无
房产证的
离异按揭房
过户问题,众所周知,对于任何类型的
房产转让交易而言,必备的法定文件之一便是房产证书。
因而,若无此证书作为支持,任何形式的
房产过户行为都是不被法律所认可和保护的。
具体到离异夫妻而言,分得房产的一方在未取得该房屋的完全所有权时,如欲完成过户操作,须采取如下两种策略:
第一种方式,便是在
离婚后,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先行偿还银行提供的所有未偿贷款,从而解除按揭
抵押关系,进而在成功获批新的房产证书之后,两方共同前往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正式的过户手续。
第二种策略则相对较为复杂,即在无法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的情况下,可尝试与贷款银行进行协商,请求变更
贷款人身份,并重新签署
住房贷款抵押合同。
然而,此类操作方式往往需要耗费较多时间和精力。
其次,针对拥有房产证书的离异按揭房过户问题,处理起来便相对简单许多。
只需依照常规的
房产过户流程进行操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