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专利无效的处理方法,倘若在未作出无效决定之前,相关
当事人可以搜集并整理相关
证据以反驳无效主张。
如果这些证据经过
专利行政部门的审核和认可,那么该专利便不容易被判定为无效。
然而,如果专利已经被认定无效,当事人对这一决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
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