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利用
劳动合同丢失证明
劳动关系问题。
劳动关系通常定义为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照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签署劳动合同后,由此产生的法定
法律关系。
若需进行劳动关系的具体证明,可参考以下几种方法:
首先,劳动者可以尝试向所在用人单位申请复印其所签署的劳动合同文本,以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
证据;
其次,劳动者也可以请求用人单位开具相应的就职证明文件,以此来进一步确认双方间的劳动关系;
此外,
工资单、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
上下班打卡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凭证;
最后,如果以上途径均无法实现,还可以考虑采用其他合理合法的方式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