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路上目击到
交通肇事逃逸事件时,请务必以热烈的支持与积极的行动来协同公安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首先,务必及时且准确地记录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若因情况紧急而无法一次性记录完整,也要尽力回忆和捕捉肇事车辆的主要信息,如型号、颜色、负载情况、前进或后退的行进方向以及车上人员的外貌特征等等。
同时,务必立即向当地的公安管理部门进行
报案,以便他们能够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社会
公共安全。
《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对
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
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
逃逸车辆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