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借款条据到期之后是否仍然具有
法律效力的问题,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只要借款条据系由合规机构开具,其一经开具即具备
永久性法律效力,并不存在失效之说。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借款条据自到期之日起若未能在三年之内提
起诉讼,则可能导致超出法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而导致丧失
胜诉权。
在此情况下,
当事人将无法通过
司法途径解决争议纷争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