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贷过程中,
借款协议与
欠条的使用及
法律效力存在较大差异。
借款协议乃是
借款人向
出资方所提供的借款书面凭证,通过此项凭证可以明确双方之间达成了借款契约关系。
相较之下,欠条则是基于以往的经济交往产生的
清算依据。
在时效性方面,借款协议与欠条的规定大有不同。
借款协议和欠条的时效性直接影响到追索借款或
欠款所需的时间。
若未对还款期限作出明确约定,欠条的时效性仅为三年,而借款协议的时效性则最长可达二十年之久。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