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终止,系指由于法律
法规所明文规定或是合同双方自愿约定的情形出现时,导致原来以合同为基础而形成的
当事人间的权利责任关系走向终结,进而使得此类法律约束力也随之消失不见。
当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皆宣告了结束之后,每一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诚实信用的
基本原则,秉着良好的商业道德,依据惯常的行为准则来履行诸如通知、协助以及保守秘密等方面的职责。
然而请注意,尽管合同的实体内容已经停止生效,但是其中旦涉及到结清款项、
清算资产的相关条款却依然具有其应有的
法律效力。
《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债权债务终止:
(一)
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
债务人依法将
标的物提存;
(四)
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
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