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欠款未偿付的问题,我们可以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制定出
分期还款计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所明确规定,负有
债务之人有义务对债务进行全额清偿。
在特殊情况下,若
债务人暂无能力履行偿债义务,在征得
债权人的同意或经过人
民法院的判定后,可分阶段逐步完成偿债责任。
若债务人具备偿债能力却有意拒绝偿债,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强制其履行偿债义务。
因此,债务人必须承担起偿还债务的法律责任是毋庸置疑的;
2、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一类是暂时性的无力偿付。
在此情况下,债务人应与债权人商定分期还款计划。
另一类则是永久性的无力偿付。
若是出现此类状况,那么债务人仅能以其个人现有的全部财产为限,履行偿债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
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
人损失的,应当
赔偿损失。
《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