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刑事犯罪的审判过程中,法院在做出最终裁决之前,通常情况下,
家属无法与
犯罪嫌疑人进行直接接触,而仅有
律师具备此合法权限。
故在此期间,家属应尽快委托一位经验丰富且合格的
辩护律师代为探望处于
拘押状态中的犯罪嫌疑人。
另外,当案件的调查阶段结束,辩护律师如有相关需求,
侦查机关必须认真倾听其意见,并将之详细记录在案。
若辩护律师以
书面形式表达观点,则该书面材料亦需作为附件,附于卷宗之中。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案件
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