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如果
劳动者出于自身原因主动提出离职,那么将无法向用人单位申请
经济补偿金。
然而,若用人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的任意一项规定,进而导致劳动者不得不单方面
解除劳动合同时,此时劳动者是有权向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的。
另外,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将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进行计算,即每满一年就需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