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框架内,对于签署契约原本时所需要使用到的手指部位,并未特别进行限制和规定。
通常而言,我们会选择使用右侧的大拇指或食指来按下手印。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条文,
法人之间达成的协议是以书面合同书的形式呈现出来的,在所有签署者都完成了他们的签名、敲章或是轻轻按下手指指纹的行为之后,这份合同才正式生效。
然而,如果在签署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已经开始履行主要的责任和义务,并且另一方也表示接受,那么这份合同同样可以被视为已经生效。
《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