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注意,在结伴从事商业活动时,务必签署
合作协议。
否则,将无法被认定为合法的
合伙人之间的关系。
只有确实存在相应的合作协议,合作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公正保护和认可。
鉴于双方即将共同参与商业运营,明确彼此的权益与责任,妥善调节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处理加盟或离退社等事宜,我们建议,您与合作伙伴都应当写下清晰明了的合作协议。
若在合作过程中,双方产生意见分歧、发生纷争,甚至面临诸如退出或加入等问题,都应当依据事先订立的合作协议加以处理。
《
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
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
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
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
清算;
(十)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