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持卡人未能及时偿还
信用卡款项,并存在恶意透支行为,那么便可能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坐牢。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持卡人实施的恶意透支行为涉及金额达1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10万元人民币时,应当被视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中所指的“
数额较大”。
因此,如果
信用卡逾期未还款,同时又存在恶意透支行为,欠款金额达到或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话,可能就要面临
刑事处罚,包括坐牢等法律后果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