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离婚问题时,我们需了解到,夫妻之间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对父母在婚前购买的房产进行划分的。
然而,如果父母明确表达过他们赠送给双方的话,这就另当别论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在夫妻双方决定步入婚姻殿堂之前,若父母有为他们双方提供
购房资金的行为,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这笔资金是赠送给双方的,否则这笔资金应被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在离婚时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
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