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可以明确得知,无论是
管制还是
拘役,都将留下
犯罪记录,即我们所说的“
案底”。
其次,管制实质上是对
刑事罪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体现,这类行为都会被记载到公民的犯罪记录档案之中,也即是我们常说的“案底”。
而在此档案中的
刑事犯罪记录,就被称为案底。
因此,管制作为一种
刑罚方式,是对刑事犯罪者实施的刑事制裁措施,必然会留下案底。
同时,案底也代表着犯罪记录制度,这些犯罪记录通常由公安机关进行保存,并将伴随终身,无法消除。
最后,关于拘役,简单来说,它就是一种类似于监禁的刑罚方式,同样是对刑事犯罪者实施的刑事制裁措施。
因此,被判处拘役的人员,其犯罪记录也将被保留下来,形成案底。
在执行管制期间,
犯罪分子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
管制,是
刑法规定的五种
主刑之一,由人
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
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
量刑最轻的一种。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