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申请
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可能会被判以相对较为轻微
刑罚的嫌疑人;
其次是可能会面临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判决,但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重大危害可能性的人员;
同样,身患严重疾病且无法独立生活,或是处于妊娠期乃至哺乳期的妇女,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情况下,亦可
申请取保候审;
最后是在
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有必要进行取保候审的人员。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