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
婚姻破裂而需要进行
财产分配之时,对于涉及到的
房屋拆迁补偿款问题,应当依照以下明确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如若所涉房产确实仅为某一方的
个人财产,那么在面临
拆迁补偿款的归属问题上,这部分款项理应归属于该名
当事人独享,而无需纳入
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之中;
倘若这处房产被确认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在
离婚之际,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配问题,便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需交由当地人
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财产状况,本着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合法权益的原则,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