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经汽车所有权人授权且事先征得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驾驶该车辆以致于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其所引发的
赔偿责任将全部由肇事驾驶者承担。
如果在此类事件中,汽车所有权人已经尽到了妥善保管和严格管理的职责,那么他/她将无需再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反之,如果未能履行上述责任导致了擅自驾驶行为的发生,那么就应当依据过失程度的大小,来确定其需要承担的相应赔偿责任。
对于汽车所有权人和管理者而言,如果他们未能对
机动车进行妥善保管或者管理,从而促使了擅自驾驶情况的出现,那么这将被视为存在过错。
至于如何判断是否尽到了妥善保管或管理的责任,我们应该以一般的注意义务作为衡量标准,例如,当人员离开车辆之后,没有及时上锁、关闭发动机或者拔下车钥匙等等。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
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