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借贷中约定分期偿还本息之情形,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诉讼时效应自
借款合同约定的最后还款日起算,期间为三年;
如在该期限内
借款人未能如期偿还
债务,则其将失去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寻求司法保护的资格。
此外,针对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业务,如
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期限履行债务,却出具了无具体还款日期的欠款凭证,此时应视为诉讼时效发生中断,并自
债权人收到欠款凭证的次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同样为三年)。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