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
信用卡诈骗罪,特指以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为目的,违反有关
信用卡管理
法规,通过运用信用卡进行各种
欺诈活动,从而获取超出法律许可范围的金额数量较大的
违法行为。
为了有效地避开上述危险行为,务必牢记以下几个关键的防范策略:
首先,千万不要轻易相信来自手机的任何信息;
其次,妥善保管你的信用卡刷卡密码,防止被不法分子
窃取;
最后,设定合理的信用卡支付限额,避免因无意识的过失造成巨大损失。
关于“
信用卡恶意透支”方面,它是指持有信用卡的用户在其所属银行的信用卡账户上资金储备不足或者已经没有可用资金的情况下,经过银行的批准,仍然可以继续使用该信用卡进行交易和消费。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透支实际上是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一种消费信贷服务,也就是允许持卡人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先进行消费,然后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再补充资金,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费用。
在我国,各个发卡银行通常都会规定允许持卡人在一定的额度内进行短期的善意透支。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银行信用卡可以透支的特性,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银行多次
催收之后依然拒绝偿还透支款项,甚至在大量透支后选择潜逃或者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以此来逃避还款责任。
这种行为,正是我们所说的“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的
诈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