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诉讼的法定流程,其过程主要包括了三大阶段:
首先,第一个阶段为提
起诉讼阶段。
在此阶段中包含如下三个具体步骤:
1.原告需向当地人
民法院
递交一份完整的
起诉书以及相应的副本与关键
证据;
2.法院对原告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详细审查;
3.若经过严格审核,认为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且具备相应要求,则会做出受理决定并予以
立案处理,否则将会退还原告的文件资料,同时告知不予受理的具体理由。
其次,第二个阶段为答辩阶段。
此阶段的具体操作如下:
1.自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的五日内,应将正式的起诉书副本交付被告,并通告被告在规定期限内作出
书面形式的答辩意见;
2.被告从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必须作出书面形式的答辩意见。
如被告在上述期限内未能提出答辩,法院仍可照常审理案件并依法作出裁决。
若被告确实由于非个人意志因素导致无法在十五日内完成答辩,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申请延期,由法院院长作出是否同意延期的最终决定。
最后,第三个阶段即为
开庭审理阶段。
此阶段是离婚诉讼的核心环节,主要任务是审查证据,查清事实真相,明确责任归属,确认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法定义务。
这个阶段包括以下几个具体步骤:
1.起草
起诉状;
2.准备
诉讼所需的所有证据;
3.向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及其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