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告人并未完全供述所有罪行,仅承认部分
罪名,仍有可能在符合特定条件时,获得
缓期执行的判决。
关于缓期执行的具体条件如下:
首先,被判定为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罪犯,必须同时具备
犯罪情节轻微、有真诚悔过之意、无再次
犯罪之虞以及宣告缓期执行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等四项条件。
其次,对于年龄不满十八岁、处于孕期或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员,也应考虑给予缓期执行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