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
离职流程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我们需要遵循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首先,在作出离职决定之前,必须提交一份详尽的辞呈,其中应详细阐述您离开公司的具体理由;
其次,待确认了离职的具体日期后,应该将这份经过核准的
辞职申请报告交由相关领导签署审批,然后再将其移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妥善保管以备日后调阅之需;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注意,一般的辞职申请应当提前一个月向上级主管提出,同时等待领导安排合适的人选来接手您的工作职责;
第三步,在正式离职之前,有必要对公司的各项
债务进行仔细核对,同时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资料、办公设备以及车辆等资产,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
最后,对于签订了
劳动合同的员工而言,当他们选择离开公司时,公司将会发放一份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到他们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