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过现行法律制度下,
没收财产被视为一种
财产刑及附加强制性措施的
刑罚手段。
具体而言,该策略是通过强制性无偿方式将罪犯个人所有财产中的部分或全部收归国有,从而实现惩罚的目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我们所没收的仅限于属于
犯罪分子本身的
财产权益,这其中便包括了犯罪分子自身拥有的财物以及他们在与他人共同拥有的财产中所享有的合法份额。
《
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
扶养的
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
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
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