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基础上,向各位说明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级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所给予的补偿内容具体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被
征收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
其次是由于在征收过程中导致被征收人不得不进行搬迁或者暂时安排居住地点的补偿;
最后则是由于征收行为给被征收房屋带来的生产停滞以及营业亏损的补偿。
关于第一项补偿内容,其价值高低与被征收房屋自身的各个状态如面积大小、装修豪华程度等因素密切相关;
而对于第二项补偿内容,其所需支付的金额则会受到被征收房屋内居住人数的轻微影响。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
房屋产权调换的,
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