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对于
借款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支付利息事宜的,应被视为双方对此项事宜并无任何共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借款方未能按时履行偿还
债务义务的情况发生时,即便双方的借款合同中并未对此种情况做出相应规定,
债权人仍然有权向对方索要
逾期利息。
在此类情况下,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应依据双方事先约定或参照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确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
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当事人不能达成
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