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案件中,若
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承认其所
犯罪行,表示悔过自新,同时积极退赃或
赔偿受害者损失,并且符合以下任一情形,且情节轻微,那么司法机构可以考虑不对其进行
起诉或豁免其
刑事责任;
在必要情况下,也可由相关监管部门实施
行政处罚:
(1)具备法定
从轻处罚情节的;
(2)未实际参与
分赃环节或者所得财产较少同时并未作为主谋策划者行动的;
(3)获得了受害者的谅解和宽容的;
(4)其他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