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丈夫曾经有过外遇这一情况,其妻子并无法得到相关
赔偿。
除非该名丈夫的外遇行径已经严重到构成了
重婚罪或是与他人长期稳定的
同居关系这样的过错情节,且此种情况下夫妇二人决定走向
离婚之路,那么在这个时候,作为配偶的妻子方才能有权向对方索求相应的赔偿。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若选择通过
诉讼途径来解决
离婚问题,那么作为原告的妻子必须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即刻提出赔偿请求;
而若是妻子方成为被告,或者双方选择以协议方式离婚的话,那么妻子方则需在离婚之时或离婚之后的一年之内提出赔偿请求。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