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一位
劳动者所积累的
工龄已经超越了10年,并最终遭遇解雇,若该劳动者被指控有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等法定过失行为,导致其被决定
终止合同,那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并不需要对这些员工予以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由于其他非由劳动者本人原因的合法因素导致其被终止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应该为这位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其十个月或更多个月薪资数额的
补偿金,详细数额将取决于这位劳动者在本单位中实际工作的年限和薪资水平。
再者,如果劳动者是因用人单位的
非法行为而被终止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按照上述补偿金的标准,以双倍金额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