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在离婚
诉讼期间发现有一方存在
恶意转移财产之行为,那么另一方则有权采取一系列有效手段来追回已经被非法转移的资产。
首先,应当全力搜集并保存相关
证据材料,以供将来向法院提出
财产保全申请时使用。
此举将使法院能够采纳申请人的请求,并对涉案财产实施冻结、查封乃至扣押等法律所规定的
保全措施。
其次,如有可能,应深入了解对方账户信息,包括其开户银行以及具体账号等关键信息。
如此一来,当对方试图进行财产转移时,便可及时向法院申请查询转账记录,以便在庭审过程中向对方施压,要求其详细解释每笔款项的流向及实际用途。
最后,还需尽可能获取对方的收入状况证明文件,如若自身不便开展此类调查工作,亦可委托专业律师代为执行。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