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失职导致有价值的古文物遭受破坏的
刑事责任”的
处罚规定如下:
如果国家机关的
公务人员在履行其职责时表现出严重不负责任,从而导致珍贵的古文物遭到损害或流失,并产生了严重的后果,那么他们将被判处为期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这种所谓的“失职导致珍贵的古文物破坏或者流失的
犯罪行为”,实际上是指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在履行其职责时表现出严重不负责任,从而对珍贵的古文物造成了损害或是流失,并且还产生了严重的后果的一种行为。《
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