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
抚养关系的变动流程为:首先,持有
抚养权的父母双方需自愿协商达成一致,通过自行协议即可变更子女的
抚养权归属;若无法就此事项进行自愿协商沟通,并同时存在
监护权持有人未能尽到应有的抚养责任,甚至具有虐待儿童或其他危害
未成年人身心权益的不良行为,或是这种状况下抚养关系会给子女带来清晰可见的身体或心理上的损害,那么对于年满8周岁的孩子而言,如果小儿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共同生活,而且被请求方也具有切实负责的经济能力和照料条件等特定情况占有优势时,没有负责实际
监护职责的父母可以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更改抚养关系。《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
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
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