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非法同居证据的采集与保留,我们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为证据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是,具备充分了解
当事人双方已以合法夫妻身份在共同生活的
见证人的陈述及证词;其次,收集并关注确认双方共
同居住地点所在的社区委员会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再次,收集能够反映出当事人双方
同居关系实况的影像资料,如共同生活的照片以及音频、视频等;最后,补充其他能明确表明当事人双方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
起诉讼仅请求
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
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
财产分割或者
子女抚养纠纷提起
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