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制拆除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毁损财产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
恶意破坏或损毁公共或
私人财产,达到一
定金额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
犯罪者很可能因为对财产拥有者的打击报复、嫉妒心境或是其他类似于此的针对性心态而实施毁损行为,旨在致使财产拥有者遭受
经济损失。
维权策略主要包括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这种方式既直截了当又便于操作。
在
消费者权利遭受侵犯之后,他们可以立即联系消费场所的管理人员,详述自身所遭受的一切以及所蒙受的经济损失,并且明确提出索赔诉求。
在双方都基于自愿原则的前提下,促成和解协议的达成,从而有效解决各种争议;
另外,消费者还可以选择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这是一种较为普遍且便捷的维权途径。
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亦有权诉诸消费者协会以解决问题。
投诉应依循书面材料为准则,要求写出投诉者本人的姓名、地址、邮编以及被投诉企业的名称、地址、受损经历及其他相关情况,同时阐述自身的期望需求。
应该特别重视的是,未经消费者协会批准,不可邮寄票证、单据以及实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依据曾与其交易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
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以及提交
民事诉讼等,都是消费者可以采取的维权手段。
至于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无疑是最为直接且最具省力性的一种维权策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