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因所在工作场所恶劣而未能享受到应有的
高温补贴时,他们完全有权与工作单位进行进一步的友好协商,以期达成合理解决方案。若未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员工还可向
劳动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调解机构提出申请获取帮助和协助。然而,倘若协商以及调解都未产生良好效果,员工便可根据相关法律文件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寻求投诉帮助。在此过程中,他们需提供清晰详尽的
证据材料。如上述方法依旧无法解决问题,员工可依照法定程序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申诉,在得到
仲裁结果后可对此结果不满意,便有权利提起至人
民法院予以维权。《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