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亲戚借钱却迟迟不愿归还且没有留下任何
书面形式的凭证,我们可以考虑采用以下几种策略进行应对:
首先,我们可以尝试主动与借出款项的亲戚进行沟通,交流彼此意见,以探究他们未能及时偿还资金的原因所在,在此基础上共同商讨出一个可行的方案,用于解决
欠款问题。
其次,在借款约定的到期日之后仍未获得还款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选定适当的场合,携带好相关的录音器材,全面记录借贷过程中的
证据信息,并直接向对方提出还款的要求或给予明确的回复。
最后,若经过协商未能达成共识,我们可以在三年的
诉讼有效期内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交正式的
民事诉讼文件。
在此过程中,我们需注意的是,
诉讼的
有效期是从催讨
债务之日开始计算起。
如超出此有效期进行
起诉,法官将不会受理,因此可能会导致原告丧失
胜诉权。
关于如何进行申请还款程序,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向
债务人的
经常居住地或
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诉讼申请,所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起诉信函、详细的证据材料清单以及
身份证件等。
第二步,法院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若发现符合
立案的各个标准,便会发送授权给申请者《
立案通知书》,同时向申请人说明其应当享有的权益与应尽的责任。
第三步,法院在收到上述文件后,会针对案件的实际情况,将其转交给特定的经办法官处理。
第四步,负责承办的法官将向被告人发出《答辩通知》。
第五步,在开庭之前,申请人将收到法院的
传票,用以告知开庭的具体日期和地点。
第六步,开庭审讯阶段。
完成审判后,法官会询问原被告双方是否愿意接受当庭的调解提议。
如有一方不同意,法院将对此事作出裁决。
第七步,如被告未能按规定执行,申请人可以请求
法院强制执行有关决议。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通常情况下我们强调的保护的债务关系须具备确凿的证据以证明其
合法性。
在没有书面借据的前提下,无论有无
见证人或者其它法律认可的证据,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起诉,并利用法庭程序解决
纠纷。
若实在无法收集到别的证据,但如果债务人承认债项确实存在的话,我们也可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若对方否认债务合法存在,那我们只好尝试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可以让收款人协商偿还,但是如果对方拒绝返还我们可以申请诉讼,要求对方归还
不当得利。
所谓不当得利,指未经法律允许,对他人造成损失而从中获益。
在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之后,便在不当得利者与受益人(受害者)之间建立一种
权利义务关系,即收益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者赔付不应占有的利益,而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
这也就意味着,我们之间形成了一种债务关系。
尽管没有
借条,只要能提供像转账记录这样的证据,我们还是可以起诉对方。
然而,为了获得人民法院判决的支持,除了债务人亲自承认外,您还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撑您的主张,否则将有很大概率面临诉讼失败的局面。
证据包括直接证据和
间接证据,借条便是直接证据,它能直接证实交易事实已经发生。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试着提供
证言、录音、短消息、聊天以及转账记录作为辅助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
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
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