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对方在碰撞事故中拒绝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您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处理,亦可直接请求另一方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让其承担起应有的
赔偿责任。在
纠纷提交至人民法院的整个过程中,
起诉流程基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原告需向人民法院正式
递交起诉状及其副本,并附上相关的
证据资料;其次,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所提交的文件及材料后,会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符合条件的即给予
立案审批;然后,法院会将原告的
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以便被告进行书面答辩;紧接着,
开庭审理程序会启动,就案件相关事实展开深入调查与辩论;最后,经过审慎考虑,由人民法院做出
终审判决。而在执行具体的起诉操作时,所需提供的材料主要包含以下方面:第一,
民事起诉状及其副本各一份;第二,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第三,若因该次碰撞事故造成了
人身伤害或
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还须同时提交相关
医疗机构开具的住院治疗医疗收据和
病历诊断证明,以及财产损失的证据材料;此外,原告
身份证明文件同样是必不可少的。《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