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我国现行刑法中的司法
渎职罪的
刑事处罚标准为:
存在具体的
犯罪事实情况下,具备追究
刑事责任的必要性条件。
此
罪名所涵盖的犯罪事实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国家法律规定的判决与裁定过程中,由于个人严重的不负责任行为,没能够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诉讼保障措施的实施、未按照法定执行职责进行具体操作,甚至于非法采取
诉讼保全措施以及
强制执行措施,从而导致
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极其巨大的损害,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
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
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
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
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
报案、控告、举报和
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
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
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
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