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劳动者工作满两天后选择离职时,是具备领取报酬资格的。根据法律
法规以及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一般的员工需要提前30日向所属部门的主管领导(或者人力资源部门)
递交书面的
辞职申请。对于处在试用阶段的劳动者来说,只需在预定的期限内提出辞呈便可。同时要注意的是,所有这些操作都必须严格按照所在企业的具体规范来实施。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针对某些特殊行业的
劳动合同解除问题,相应的
当事人必须遵循相关行业监管机构所设立的报告流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